公告日期:2023-04-28
公告编号:2023-038
证券代码:833622 证券简称:正昌电子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敏感期交易及致歉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六条之规定: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本公司股票:
(一)公司年度报告公告前 30 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 30 日起算,直至公告日日终;
(二)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 10 日内;
(三)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他证券品种交易价格、投资者投资决策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后 2 个交易日内;
(四)中国证监会、全国股转公司认定的其他期间。
公司 2022 年年度报告预约披露时间为 2023 年 4 月 18 日,公司董事、总经
理韩琳先生在 2022 年年度报告披露前 30 日内通过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盘后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票,其行为违反了上述规定。具体减持情况如下:
交易 交易 交易 交易
账户 任职 减持 交易 交易 交易数量 价格 前持 后持
所属 时间 方式 方向 (股) (元/ 股比 股比
股) 例 例
2023 大宗
董事、 年 3 月 交易 减持 300,000 1.46 29.82% 29.09%
韩琳 总经 31 日
理 2023 大宗
年 4 月 交易 减持 1,316,800 1.46 29.09% 25.90%
10 日
公告编号:2023-038
经核查确认,韩琳先生本次减持公司股票操作系疏忽所致,其在进行减持操作时疏忽了敏感期交易的相关规定,并无交易股票盈利的动机和意图,并非故意违反相关规定。在收到公司通知后,韩琳先生已认识到本次敏感期减持行为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相关规则,并就本次敏感期减持行为向公司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同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则的学习,严格遵守全国股转系统的相关交易规则。
公司董事会诚挚地向广大投资者致歉,并将进一步加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对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督促相关人员遵守规定,加强账户管理,规范操作,防止此类情况再次发生。
特此公告。
西安正昌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3 年 4 月 28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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