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26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主办券商
二〇一七年四月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证券”或主办券商”)作为上海颖川佳固信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颖川”)的主办券商,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及《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的要求,对上海颖川自挂牌以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现将本次专项核查结果汇报如下:
一、股票定向发行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1)2015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15年12月16日,上海颖川召开201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上海颖川此次股票发行对象公司股东及不超过35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认购数量、认购对象的类型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度,最终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80,000股。本次定向发行为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3.79元,募集资金总额7,998,200.00元。
本次定增实际发行普通股507,600股,实际募集资金6,999,804.00元。2015年12月23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海颖川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众会字(2015)第6215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海颖川本次发行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并于2015年12月30日取得备案函。
(2)2016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2016年6月6日,上海颖川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定向发行股票的议案》,上海颖川此次股票发行对象公司股东及不超过35名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试行)》规定的合格机构投资者和自然人投资者,均以现金认购。公司董事会将按照价格优先的原则,综合考虑认购数量、认购对象的类型以及公司未来发展的契合度,最终确定发行对象。本次发行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的人民币普通股520,000股。本次定向发行为溢价发行,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5.38元,募集资金总额7,997,600.00元。
2016年6月24日,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海颖川本次定向发行募集资金到账事项出具了众会字(2016)第5167号《验资报告》,确认募集资金已到账。上海颖川本次发行后股东人数未超过200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中豁免申请核准定向发行的情形。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依法办理了相关备案手续,并于2016年7月12日取得备案函。
二、募集资金的存放、管理及余额情况
上海颖川两次股票发行均未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亦未与主办券商及商业银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两次股票发行的收款账户均为上海颖川一般账户,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银行:浙江民泰商业银行上海嘉定支行
账户号码:581516039700015
截至2016年9月,公司两次募集资金已经全部使用完毕。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已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募集资金管理、认购协议中特殊条款、特殊类型挂牌公司融资》等相关规定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并经2016年8月16日公司第一届第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2016年9月6日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将按照制度严格执行,建立募集资金三方监管体系,严格遵守募集资金使用与存放的规定。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2015年第一次定向发行
根据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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