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一、任免基本情况
(一)程序履行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2017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于2017年9月6日审议并通过:
任命史勇春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任命柴本银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任命张宗宇先生为公司董事,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三届董事会届满为止。
……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