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2-05
公告编号:2018-001
证券代码:833602 证券简称:洪昌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 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18年2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18年1月30日分别以书面、电话、电子邮件等形式送达给各位董事。
同时列明了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
(二)会议应出席董事7人,实际出席董事7人,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崔洪昌先生主持。
(三)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会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会议由崔洪昌先生主持,以现场记名书面投票的方式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案。
决议内容:因战略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武汉西洱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控股子公司亿合光电科技丹阳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 公告编号:2018-001
3,000,000.00元,其中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出资
2,400,000.00元,占出资比例的80.00%;武汉西洱科技有限公司技术
出资600,000.00元,占出资比例的20.00%。经营范围:光学电子技
术、照明系统研发及制造;汽车部件、模具制造;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最终名称和经营范围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表决结果:同意票数为7票;反对票数为0票;弃权票数为0票。
与会董事与该议案表决事项不构成关联关系,无需回避表决。
依据《公司章程》第四章第六节第七十六条规定“下列事项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公司在一年内购买、出售重大资产或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第五章第二节第一百零八条规定“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的交易审批权限为:低于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的对外投资,年度累积对外投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50%”;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第二章第八条规定“公司对外投资单次不超过公司最近经审计净资产的30%,一年内的累计对外投资总额不超过净资产的50%,由董事会审批”。
公司最近一期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并出具了大信审字[2017]第3-00083号标准无保留审计报告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的期末总资产为353,393,926.37元,期末净资产为145,799,008.03元,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金额为2,400,000.00元,本次对外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为0.68%,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为1.65%,未达到公司最近一期 公告编号:2018-001
经审计总资产和净资产的30%。故本次对外投资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二)本次会议的议案文本。
特此公告。
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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