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6-04-12
证券代码:833602 证券简称:洪昌科技 主办券商:太平洋证券
江苏洪昌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充确认2015年度、2016年度第一季度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一)关联交易概述
本次关联交易是关联交易。
公司2015年度、2016年度第一季度发生的偶发性关联交易,系公司董事崔洪昌、杨凌芳、崔勇为公司银行融资提供担保的行为,公司无需提供反担保。公司2015年度发生的日常性关联交易系江苏丰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公司无偿提供财务资助的行为,公司无需支付利息。
(二)关联方关系概述
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崔勇为崔洪昌与杨凌芳之子,担任公司总经理;崔洪昌、杨凌芳、崔勇同时担任公司董事。
江苏丰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崔洪昌、杨凌芳控制的企业。
(三)表决和审议情况
2016年4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关于确认、批准公司2015年度及2016年度第一季度关联交易的议案》对上述事项进行审议。
本议案审议时董事崔洪昌、杨凌芳、崔勇、崔明昌、崔伟昌回避表决,因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董事人数不足3人,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本次关联交易是否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本次关联交易不存在需经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
二、关联方介绍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关联方姓名/名称 住所 企业类型 法定代表人
崔洪昌 丹阳市丹北镇金桥村 - -
杨凌芳 丹阳市丹北镇金桥村 - -
江苏丰鑫创业投 - 有限责任公司 崔洪昌
资有限公司
(二)关联关系
崔洪昌系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 杨凌芳系公司董事,控股股
东,崔勇系公司董事,总经理。
崔洪昌为杨凌芳之丈夫,崔勇为崔洪昌与杨凌芳之子。
江苏丰鑫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为实际控制人崔洪昌、杨凌芳控制的企业。
三、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1、2015年度、2016年度第一季度偶发性关联交易
(1)、2015 年5 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工商
银行新桥支行的 1000万元 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限
为 2015年 5月 27 日至 2016 年5月25日;
(2)、2015 年6月,崔洪昌、杨凌芳、崔勇为公司在丹阳农
商银行新桥支行的 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限
为 2015年 6月 2日至 2016年 4月 30日;
(3)、2015 年7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中国银
行新桥支行的 682.35万 元应付票据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
期限为 2015 年7月 8日至 2016年1月 6日;
(4)、2015 年8月,崔洪昌、杨凌芳、崔勇为公司在丹阳农
商银行新桥支行的 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限
为 2015 年8月 17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5)、2015 年9月,崔洪昌、杨凌芳、崔勇为公司在丹阳农
商银行新桥支行的 50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限
为 2015 年9月 11日至 2016年 6月 30日;
(6)、2015 年9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中国银
行新桥支行的 396.61万元应付票据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
限为 2015年 9月 15 日至 2016年3月 14日;
(7)、2015 年10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中国
银行新桥支行的 368.03万元应付票据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
期限为 2015年 10月 23日至 2016年4月15日;
(8)、2015 年12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工商
银行新桥支行的 340万元借款提供连带担保,借款有效使用期限为
2015 年12月 2日至 2016年 8月25日;
(9)、2015 年12月,崔洪昌、杨凌芳为公司在丹阳市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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