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7-14
公告编号:2020-030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 2020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四)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7 月 29 日 09 时 00 分。
预计会期 0.5 天。
(六)出席对象
1. 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其中,不包含优先股股东,
公告编号:2020-030
不包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
股份类别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股权登记日
普通股 833600 红人股份 2020 年 7 月 27 日
2. 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
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
基于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及公司战略发展需求,为保障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经慎重考虑,公司拟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二)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各项事宜的议案》
为顺利完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工作,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包括但不限于:(1) 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家证券监督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和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提交本次终止挂牌的申请材料;(2) 起草、批准、签署、修改、呈报、接收、执行与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的相关文件和协议;(3) 负责对股东权益保护措施做出相关安排;(4) 办理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有关的其它一切事宜。
本次授权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8 个月内有效。
(三)审议《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案》
该议案内容已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内容详见《关于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29)
上述议案不存在特别决议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累积投票议案;
公告编号:2020-030
上述议案不存在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关联股东回避表决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上述议案不存在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代理人身份证;由法定代表人代表法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单位印章的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账户卡;法人股东委托非法定代表人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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