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人股份:关于2019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
红人股份资讯
2020-05-07 15:43:13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0-05-07


公告编号:2020-016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预计无法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基本情况
(一) 会计师事务所聘请情况

公司是否已聘请会计师事务所:√是 □否

如是,会计师事务所是否已出具审计报告:□是 √否
(二) 预计无法在按期披露定期报告的原因:

主要原因类别:其他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红人股份”或“公司”)经营场所位于扬州市江都区,其中江都区为扬州市疫情重灾区,为防止疫情蔓延,当地政府实施了一系列严格的疫情防控措施,禁止一切外来人员进入江都,这样导致审计人员无法入场审计。

同时公司与审计对接的财务相关人员王兴燕为浙江人,浙江新昌受疫情影响严重,至 3 月上半月浙江省新昌市一直处于封闭状态,该财务人员在新昌一直处于居家隔离状态。另因江都疫情防控措施极其严格,非江都本地人至 3 月中旬也无法进入江都,特别针对疫情重灾区,该财务人员至江都需要隔离半个月,再走审批流能正常上岗已经至4 月初,导致对应的财务工作无法及时对接。
(三) 申请主动终止挂牌意向及进展

公司是否拟申请主动摘牌:□是 √否

(四) 定期报告预计披露日期:2020 年 6 月 30 日

(五) 应对措施及进展情况

红人股份及时将无法在 2020 年 4 月 30 日前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相关事项告知主

公告编号:2020-016

办券商,并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相关通知要求,于 2020 年 4月 20 日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议案,并及时发布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经过
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协调,会计师事务所已经于 2020 年 4 月 14 日进场审计,目前,
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主要客户及供应商函证工作已经完成过半,相关函证已经寄出。二、 风险提示

若公司未能按照全国股转公司有关通知在规定期限内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公司股票存在被暂停转让、终止挂牌的风险。
三、 咨询信息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如下:1、 联系人:倪升东
2、 电 话:15949065600
3、 地 址:扬州市江都区仙城工业园乐和路南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5 月 7 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