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4-20
公告编号:2020-004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0 年 4 月 20 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0 年 4 月 10 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 会议主持人:石春芳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议案审议程序等方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5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延期披露公司 2019 年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做好挂牌公司等 2019 年年度报告审计与披露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股转系统公
告〔2020〕264 号),公司拟延期披露 2019 年年度报告,计划于 2020 年 6 月 30
日披露。具体内容详见公于 2020 年 4 月 20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网站
披露的《关于 2019 年年度报告预计无法按期披露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
公告编号:2020-004
2020-005)。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目录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 年 4 月 2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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