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11-21
证券代码:833600 证券简称:红人股份 主办券商:上海证券
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基于公司经营发展的考虑,公司拟将其持有的青岛百世恒制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世恒”)12.50%的股权以 557,865.91 元的价格转让给新昌县博众轴承科技有限公司。百世恒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截止目前,公司持有百世恒51.00%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百世恒 38.50%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一)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
额为准。”
公司 2018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报表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
84,147,902.29 元,净资产为 40,400,311.04 元。截至 2019 年 8 月 31 日,百世
恒未经审计的总资产为 6,675,810.23 元,净资产为 4,462,927.31 元。分别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未审计的期末总资产的 7.93%,资产的 11.05%。为此,公司本次转让交易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关于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交易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11 月 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子公司百世恒股权转让的议案》。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不存在回避表
决情况,全票通过,其中 5 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按照《公司章程》等
定,本次股权转让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转让尚需在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新昌县博众轴承科技有限公司
住所: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注册地址:新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赵群
实际控制人:赵群
主营业务:轴承及机械产品的研发;轴承检验、检测及技术咨询
注册资本:1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青岛百世恒制冷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山东省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锦海路 1 号
股权类资产特殊披露
百世恒股东为扬州红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51.00%;青岛隆海丰汇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持股比例 45.00%;新昌县博众轴承科技有限公司,持股
比例 4.00%。百世恒于 2017 年 5 月 19 日成立,注册资本 2000 万元,法定代表
人:陈煜文,注册地址:山东省青岛市红岛经济区河套街道锦海路 1 号,经营范围:热换设备、中冷器、油冷器、蒸发器、过冷器的研发、生产与销售;空调、汽车、热力、冷链、工业冷却、新能源、电力电子系统换热方案解决与成套集成。
百世恒无优先受让权的其他股东,不存在放弃优先受让权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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