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科特: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高峰科特资讯
2017-04-21 19:43:05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04-21

证券代码:833584 证券简称:高峰科特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通知于2017年4月7日以书面发函的形式送达各位监事,于2017年4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谭海涛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中关于监事会召开的相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方式表决,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及《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要求,将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予以汇报。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2016年年度审计报告》。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披露的《2016年年度报告》(公告编号:2017-015)及《2016年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17-016)。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1、议案内容:《2016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



审议。



1、议案内容:《2017年度财务预算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及可供分配的利润情况,公司本年度无可供分配的利润,因此不进行利润分配。



2、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2016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2016 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资



金占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经过审核,认为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2016年度审计工作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从会计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与所有股东的利益。故公司董事会建议继续聘用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7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17年度财务报告的审计工作。



2、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关于2016年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



项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十)审议通过了《公司2016年度优先股股息的派发方案》,并



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议案内容: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公司2016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等方面的审计,根据该所出具的[2017]京会兴审字第57000029号审计报告……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