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4-07
证券代码:833584 证券简称:高峰科特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4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刘海涛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57,0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0.00%。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授信。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本次向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申请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2,000万元)的授信,由本公司提供粤(2016)汕尾市不动产权0000419号、粤(2016)汕尾市不动产权0000420号、粤(2016)汕尾市不动产权 0000421 号、粤(2016)汕尾市不动产权0000422号等房地产作为本次授信抵押物。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同意本次银行授信相关内容修改豁免董事会批准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同意本次公司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尾分行就签署的上述授信及担保的相关协议具体内容进行修改、延长有效期、或重新签署新一期的借款协议(董事会成员有变更的除外),而无需另外经董事会批准。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57,000,000 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备查文件目录
经与会签字确认的《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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