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科特:关于资产抵押、质押的公告
高峰科特资讯
2016-08-30 15:52:46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6-08-30

公告编号:2016-032

证券代码:833584 证券简称:高峰科特 主办券商:平安证券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资产抵押、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资产抵押、质押概述

公司拟向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申请贷款,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以最终确认金额为准。本次贷款拟以公司名下自有厂房及附属物业和工业用地提供抵押担保(抵押物权证编号:汕房登字第0200003409号;汕房登字第0200003408号;汕房登字第0200003407号;汕房登字第0200003406号;汕国用(2005)第248号),以公司对湖南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和浙江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的应收账款提供质押担保。

二、贷款及抵押、质押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贷款及抵押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生产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决策程序

公司于 2016年8月3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审议公司与平安银行深圳分行签署借款及担保合同的议案》。

公告编号:2016-032

表决情况:同意5人,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人,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0%;弃权0人,占出席会议董事人数的0%。

根据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无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汕尾高峰科特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8月30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