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26
公告编号:2018-069
证券代码:833581 证券简称:长城华冠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发行认购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
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2018年12月24日,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二次股票发行方案》,现就认购事宜安排如下:
一、 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
(一)现有股东的认定:
现有是指截至2018年12月1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二)现有股东行使/放弃优先认购权的具体情况:
根据《公司章程》,公司在公开或非公开发行新股时,公司原有股东不享有对新增股份的优先认购权。本次股票发行如在册股东参与认购的,在册股东认购安排与新增投资者认购安排保持一致。
二、 其他投资者认购程序
(一)其他投资者认购安排: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8年10月26日新发布的《关于发布<关于挂牌公司股票发行有关事项的规定>等业务规则的公告》,修订后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指南》中关于发行与认购的相关规定:挂牌公司最迟应当在缴款起始日前的两个转让日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认购公告中应当包括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现有股东优先认购安排、认购对象名称、认购数量、认购价格、认购方式、缴款账户、缴款时间等。
为提高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根据已签署股份认购协议情况决
公告编号:2018-069
定披露《股票发行认购公告》,其余因正在履行内部程序而未能在本公告披露日签署股份认购协议的投资人将被安排参与公司后续股票发行,具体发行情况以公司届时披露的《股票发行方案》等公告为准。
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不超过13,953.50万股(含本数),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0.75元/股,预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0.13万元。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等相关规定的合格投资者。在本次股票发行的相关议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截至本股票发行认购公告披露日,根据已签署的股份认购协议,认购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认购方名称 认购数量(股) 认购金额(元) 认购方式
1 华宝-工银长城华冠单一资金 55,813,000 599,989,750 现金
信托
合计 55,813,000 599,989,750 -
(二)其他投资者缴款时间
1、缴款起始日:2018年12月28日(含当日)
2、缴款截止日:2019年1月10日(含当日)
(三)认购程序:
1、2018年12月28日(含当日)起至2019年1月10日(含当日),认购人进行股份认购,将认购资金汇入公司本次股票发行指定缴款账户。
2、认购人汇款时需将转账成功凭证(汇款底单)复印传真或扫描后发送至公司邮箱,同时电话确认。如果是在网上银行转账,需要把网上转账汇款电子回单以邮件形式或打印扫描后发送至公司邮箱,同时电话确认。
邮箱:ir@ch-auto.com
电话:010-80495882
(四)认购成功的确认方法:
2019年1月11日前,公司到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开户行确认认购人的认购资金到账无误后,通知认购人股份认购成功。
三、 缴款账户
户名:北京长城华冠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告编号:201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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