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8-31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
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辅导对象、爱知之星)拟申请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作为辅导机构,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以及《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上市辅导协议》相关约定开展辅导工作。现就本期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辅导工作开展情况
(一)辅导人员
本期辅导由国泰君安负责实施,为了更好地开展爱知之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辅导工作,国泰君安委派了具有丰富经验的工作人员组成辅导工作小组,成员包括康欣、杨文轶、贺南涛、徐欢云、杨佳佳、叶成林、王巽坡、宋健,其中康欣担任辅导小组组长。
辅导小组成员具备相关的法律、财务等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不存在同时担任 4 家以上企业的辅导工作。
(二)辅导时间及方式
根据《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北京证券交易所上市辅导备案报告》中的辅导工作安排,本期辅导工作小组主要通过访谈、文件资料核查、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专题讨论会、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
本期辅导期间不存在未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三)辅导的主要内容
(1)辅导机构持续对发行人在本辅导期内的公司治理情况及内控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跟踪了解。本辅导期内,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能勤勉尽责地行使权利和履行各自义务,公司治理结构及规范运作情况良好。
(2)辅导小组持续督促发行人实现独立运营,在资产、业务、人员、财务、机构等方面保持独立完整,同时协助发行人规
范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
(3)辅导小组在对发行人全面尽职调查的基础上,不定期召开中介协调会,并根据需要召开内部沟通会及专题讨论会,针对尽职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沟通协调,公司针对会议问题明确整改目标及整改时间。
本期辅导期间不存在未按照辅导计划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四)证券服务机构配合开展辅导工作情况
国泰君安会同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康达律所”)根据辅导工作计划对公司进行了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和辅导,针对调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向发行人管理层提出了对应的解决方案,并会同天职国际和康达律所推进具体的落实措施。
本期辅导期间,不存在证券服务机构不配合开展辅导工作的情况。
二、辅导对象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一)前期辅导工作中发现问题及解决情况
之前辅导工作中,辅导小组发现辅导对象在公司内控方面存在尚待整改的内容,目前相关整改已完成;公司在公司治理、规范运作、财务与会计等方面尚有一定的提升空间。
(二)目前仍存在的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案
目前,辅导对象已具备一套较为完善的挂牌公司治理制度、财务管理体系、内部决策与控制体系,并能够较为规范地运行,但与上市公司的标准相比仍存在一定提升空间。
国泰君安在天职国际、康达律所的协助下,将持续加强在公
司治理、规范运作、关联交易、财务与会计等方面的规范辅导,将持续、严格地按照上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对公司的规范运行进行核查、梳理,及时发现问题并提供解决建议并督促落实,确保发行人合法合规经营。
三、下一阶段的辅导工作安排
下一阶段,辅导工作小组人员为康欣、杨文轶、贺南涛、徐欢云、杨佳佳、叶成林、王巽坡、宋健,如辅导工作小组人员发生变动,辅导机构将及时向贵局报告。
辅导工作小组将根据辅导工作计划,通过实地走访及视频访谈、文件资料核查、中介机构协调会或内部沟通会、专题讨论会、与各部门对接辅导工作等多种方式,有序开展辅导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财务与会计规范、内控整改规范等。
(本页无正文,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北京爱知之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辅导工作进展情况报告(第六期)之辅导机构签章页)
本期辅导人员签名:
康 欣 杨文轶 贺南涛
徐欢云 杨佳佳 叶成林
王巽坡 宋 健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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