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5-13
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工作中期(第一期)进展材料
辅导机构名称: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辅导对象名称: 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辅导对象住所: 浙江省杭州市文二路 391 号西湖国际
大厦 6 号 楼 2 层 206 室
邮 编: 310012
二〇二〇年四月
目录
索引 文件名称
1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辅
导工作进展报告
2 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辅导工作
的评价意见
3 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配合辅导
工作开展的评价意见
4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关于新翔维创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5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关于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
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关于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辅导工作的评价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浙江证监局拟上市公司辅导工作监管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及制定的相关辅导计划安排,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与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爱建证券”)、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对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翔维创”或“公司”)进行了第一期辅导。
辅导期内,我们通过对公司治理、会计处理等相关问题分析并提出具体整改方案,加深了辅导对象对上市公司规范治理、关联交易、信息披露的要求及企业内部控制等相关知识的理解,进一步强化了其对公司规范运行的意识。
本辅导期间内,辅导工作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并已达到预期的效果。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020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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