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2-15
公告编号:2017-074
证券代码:833554 证券简称:新翔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7年12月14日下午16点在公司会议室现场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于2017年12月04日通过电话方式进行通知,公司监事共计3人,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孙志军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表决情况
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全部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并作出如下决议: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并提请2017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由于公司近年来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发展过程中,政府部门的客户比重在不断加大。如继续按照完工百分比法核算,因会计核算需要外部客户的确认和提供相关众多资料,这样操作手续较复杂、操作难度较大、操作成本较高。同时,完工百分比的成本确认还涉及到较多的主观判断成份。
综上,为体现财务核算的谨慎性原则,减少财务核算成本及核算难度,提高财务核算的可靠性,依据财政部所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智能化系统工程业务项目的收入确认方式由完工百分比法改为完工一次性确认,此次收入的会计政策调整符合谨慎性原则。
公告编号:2017-074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此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会计处理采用追溯调整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三、备查文件
1、《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7年12月 1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