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翔科技: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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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28 16:53: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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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28

证券代码:833554 证券简称:新翔科技 主办券商:光大证券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规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不需要相关部门批准和履行必要的程序。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7年10月13日10:00



结束时间:2017年10月13日11:00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10月12日,股权登记日



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董事:章晓峰、章禹苹、潘国平、邹慧麟、邱昕夕;监事:孙志军、朱维中、郑鹏;信息披露负责人:章禹苹



(七)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园E



座北区2楼C座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关于提名余景选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二)关于提名黄文礼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关于提名陈祥献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四)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五)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的议案;



(六)关于<独立董事工作细则>的议案;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由代理人代表个人股东出席本次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身份证有委托人亲笔签署的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股东可以信函、传真及上门方式登记,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10月12日14:00--18:00



(三)登记地点:



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园E座北区2楼



C座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章禹苹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91号西湖国际科技园E座



北区2楼C座



电 话:0571-87203309



传 真:0571-87203316



(二)会议费用:与会人员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 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



召开 10 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



提案后 2 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通告临时提案的内容。



五、备查文件目录



《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北京新翔维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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