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9-23
公告编号:2021-027
证券代码:833549 证券简称:湾流股份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武汉湾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 600 万元,武汉湾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 75%的股权,由于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持
续亏损,截止 2021 年 8 月 31 日,总资产账面价值 6,534,690.11 元,负债账面价
值 6,620,735.02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86,044.91 元,公司于 2021 年 9 月 24
日将持有的控股子公司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 48.34%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梁浩,26.66%的股权以人民币 1 元转让给林辉。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股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 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的比例达到 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告编号:2021-027
根据《重组办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购买的资产为股权的,且购买股权导致公众公司取得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资产净额以被投资企业的净资产额和成交金额二者中的较高者为准;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
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截至 2021 年 8 月 31 日,标的公司财务报表总资产账面价值
6,534,690.11 元,负债账面价值为 6,620,735.02 元,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为-86,044.91 元,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最近一期期末资产总额、净资产占本公司比重未达到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的标准,截至本次交易,公司连续 12 月内无同一资产或相关资产出售情形。故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2021 年 9 月 22 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会议应出席董事 5 人,实际出席董事 5 人。
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
无需回避表决。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六)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公告编号:2021-027
姓名:梁浩
住所:湖北省黄石市
2、自然人
姓名:林辉
住所:武汉市汉阳区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武汉湾流宜驾科技有限公司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湖北省武汉市
(二)交易标的资产权属情况
该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及其他任何限制转让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不存在妨碍权属转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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