锐丰科技: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锐丰科技资讯
2019-04-30 18: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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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4-29


公告编号:2019-018
证券代码:833548 证券简称:锐丰科技 主办券商:金元证券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相关事项发表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作为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我们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本着认真、严谨、负责的态度,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秉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该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和长远发展的需要,并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聘请2019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证券相关业务执业资格,其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勤勉尽责,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独立审计意见。鉴于该所具备较好的服务意识、职业操守和履职能力,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公告编号:2019-018
伙)为公司2019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补充确认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未经审议的关联交易进行了补充审议,补充审议的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补充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预计2019年度公司日常性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对2019年度日常性关联交易进行了合理预计,均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战略发展需要。交易金额按照市场价格预估,遵循了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关于出售子公司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向关联方出售该子公司股权的关联交易,能更好地做好公司擅长的主业,降低经营风险,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且关联交易按照市场定价,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关于变更会计政策的议案

我们认为: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利益。本次

公告编号:2019-018
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权益的情形。同意该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广州市锐丰音响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李伯侨、杨标、任元吉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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