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0-09-04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章程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审议及表决情况
公司于 2020 年 8 月 14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5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公司于 2020 年 9 月 2 日召开 2020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意股数 76,034,458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反对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弃权股数 0 股,占出席本次会议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
二、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公司系依照《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以
下简称“《公司登记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在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营业
执照。
第三条 公司注册名称: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条 公司住所:深圳市南山区马家龙文体中心 202 号(B 栋)十楼 1000
号。
第五条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10,006.8029 万元。
第六条 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条 总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八条 公司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
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九条 本公司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
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依据本章程,股东可以起诉股东,股东可以起诉公司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股东可以起诉公司,公司可以起诉股东、董事、监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条 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公司的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
事会秘书。
第二章 经营宗旨和范围
第十一条 公司的经营宗旨:公司遵守法律、法规,秉承“客户为本,顾客
第一”的企业理念,遵循“客户第一、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企业宗旨,以“关爱生命,让生命更安全”为使命,自主经营,诚实守信,为广大客户提供优质服务,实现股东权益和公司价值的最大化,创造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促进社会的繁荣与发展。
第十二条 公司的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消防工程的咨询与技术服务;
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救援装备、消防车辆、消防专业破拆工具、建筑材料、消防药剂、耐火建筑构配件的研发、设计及销售;救援技术开发;应急预案策划及设计;集装箱的技术开发、销售及安装;园林绿化工程服务;钢结构产品的技术开发、安装及相关信息咨询;应用软件开发及服务;网上贸易;国内贸易(不含专营、专控、专卖商品);投资兴办实业(具体项目另行申报)。
许可经营项目:消防设施工程设计与施工;建筑机电安装工程、电子与智
能化工程、建筑装修装饰工程的施工;建筑装饰工程设计;建筑消防设施的检测、维修、保养;安全技术防范系统设计、施工及维修;消防器材、消防装备、救援装备、消防车辆、消防专业破拆工具、建筑材料、集装箱、消防药剂、耐火建筑构配件的制造;钢结构工程、网架工程的设计与施工。以上项目需许可经营的,按相关资质证书或许可证书经营。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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