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华建设: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深华建设资讯
2020-03-17 16:5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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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0-03-17


证券代码:833547 证券简称:深华建设 主办券商:国信证券
深华建设(深圳)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修订内容

根据《证券法》、《关于修改<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的决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修订对照如下:

原规定 修订后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 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 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 及中国证券监督委员会、全国中小企业下简称“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 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司监管指引第 3 号——章程必备条款》 “全国股转公司”)等有关规定,制定
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本章程。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第二十一条 公司在下列情况下,可以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程的规定,收购本公司的股份: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二)与持有本公司股票的其他公

司合并; 司合并;

(三)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三)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者股权激励;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四)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公
购其股份的。 司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进行买卖本 购其股份;

公司股份的活动。 (五)将股份用于转换公司发行的
可转换为股票的公司债券;

(六)公司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
权益所必需。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不得收购本公
司股份。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第二十三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
条第(一)项至第(三)项的原因收购 条第(一)项、第(二)项的原因收购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 本公司股份的,应当经股东大会决议。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股份后,属于第(一)项情形的,应当 第(五)项、第(六)项的原因收购本自收购之日起10日内注销;属于第(二) 公司股权的,可以依照本章程的规定或项、第(四)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 股东大会的授权,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
内转让或者注销。 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依照第二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十一条规定收购本公司股份后,属于第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一)项情形的,应当自收购之日起 10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日内注销;属于第(二)项、第(四)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项情形的,应当在 6 个月内转让或者注
购的股份应当 1 年内转让给职工。 销。

公司依照第二十一条第(三)项规
定收购的本公司股份,将不超过本公司
已发行股份总额的 5%;用于收购的资
金应当从公司的税后利润中支出;所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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