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通股份:2023年半年度报告
灵通股份资讯
2023-08-09 16:25:21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23-08-09


灵 通 股 份
NEEQ : 833543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Zhejiang Lingtong Science and Technology Co. , Ltd
半年度报告
2023


重要提示

一、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二、公司负责人李晓罕、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李晓罕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周宁芳保证半
年度报告中财务报告的真实、准确、完整。
三、本半年度报告已经挂牌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不存在未出席审议的董事。
四、本半年度报告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五、本半年度报告已在“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之“六、 公司面临的重大风险分析”对公司报
告期内的重大风险因素进行分析, 请投资者注意阅读。

六、未按要求披露的事项及原因




目录


第一节 公司概况 ...... 5
第二节 会计数据和经营情况...... 6
第三节 重大事件 ......13
第四节 股份变动及股东情况......16
第五节 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变动情况......18
第六节 财务会计报告......20
附件Ⅰ 会计信息调整及差异情况......75
附件Ⅱ 融资情况 ......75

载有公司负责人、主管会计工作负责人、会计机构
备查文件目录 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的财务报表。
报告期内在指定信息披露平台上公开披露过的所
有公司文件的正本及公告的原稿。

文件备置地址 湖州市吴兴区埭溪镇创强路 2 号公司董事会秘书
办公室


释义

释义项目 释义

公司、本公司、股份公司 指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大会 指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 指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监事会 指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三会 指 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元、万元 指 中国的法定货币单位,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主办券商 指 浙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师事务所 指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公司章程》 指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报告期、本期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2023 年 6 月 30 日

期初 指 2023 年 1 月 1 日

期末 指 2023 年 6 月 30 日


第一节 公司概况

企业情况

公司中文全称 浙江灵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及缩写 Zhejiang……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