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4-25
证券代码:833534 证券简称:神玥软件 主办券商:民生证券
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审议及表决情况
2022 年 4 月 23 日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修订<监
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票数 3 票;弃权票数为 0 票;反对票数为 0 票。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 制度的主要内容,分章节列示:
第1条 为进一步规范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监事会
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促使监事和监事会有效地履行监督职责,完
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
法》”)及《河北神玥软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2条 公司设监事会,监事会是公司的常设监督机构,对全体股东负责;根
据《公司章程》及全体股东授予的职责和权力,对公司财务以及公司
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的合法合规性进行监督,
维护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第3条 监事会由 3 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至少 1 人。监事会设主席
1 人。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及相关的工作经验。
第4条 监事会指定人员 1 名(下称“监事会工作人员”),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监事会主席保管监事会印章。监事会主席可以要求公司董事会相关人
员或者其他人员协助其处理监事会日常事务。
第5条 监事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应当每六个月
召开一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监事会应当在十日内召开临时会议:
(1) 任何监事提议召开时;
(2) 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通过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监管部门
的各种规定和要求、《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大会决议和其他有关
规定的决议时;
(3) 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不当行为可能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或者
在市场上造成恶劣影响时;
(4)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被股东提起诉讼时;
(5)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受到证券监督部门处罚时;
(6) 证券监管部门要求召开时;
(7)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6条 在发出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的通知之前,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当向全体
监事征集会议提案,并至少用两天的时间向公司员工征求意见。在征
集提案和征求意见时,监事会工作人员应当说明监事会重在对公司规
范运作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行为的监督而非公司经营管理的决
策。
第7条 监事提议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应当通过监事会工作人员或者直接
向监事会主席提交经提议监事签字的书面提议。书面提议中应当载明
下列事项:
(1) 提议监事的姓名;
(2) 提议理由或者提议所基于的客观事由;
(3) 提议会议召开的时间或者时限、地点和方式;
(4) 明确和具体的提案;
(5) 提议监事的联系方式和提议日期等。
在监事会工作人员或者监事会主席收到监事的书面提议后 3 日内,监
事会工作人员应当发出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通知。
监事会工作人员怠于发出会议通知的,提议监事应当及时向监管部门
报告。
第8条 监事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召集和主持;监事会主席不能履行职务或者
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监事共同推举一名监事召集和主持。
第9条 召开监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监事会定期会议于会议召开 10 日
前以书面通知(包括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方式);监事可以提议召开
临时监事会会议。监事会临时会议应于会议召开 5 日前书面通知。
如遇情况紧急,需要尽快召开监事会临时会议的,监事会可以随时通
过电话、传真或者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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