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6-19
公告编号:2018-024
证券代码:833530 证券简称:江苏高科 主办券商:中信建投
江苏高科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沂源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决定
书的公告(补发)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2018年4月7日,公司在瑞阳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高端制剂高架库项目施工时发生一起一般物体打击事故,造成一人死亡、一人受伤。事故发生后,公司积极参与救治、配合事故调查、善后安抚等工作。经沂源县安全生产管理局决定:1、江苏高科,对事故负有主要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29万元的罚款。((源)安监罚【2018】3014-1号)2、何波,江苏高科瑞阳制药项目责任人,未落实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责任。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二条第一项之规定,对其处以5.1万元的罚款。((源)安监罚【2018】30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二、对公司生产经营的影响与整改措施
1、公司接受沂源县安监局的行政处罚决定,不申请听证、行政复议,不提起行政诉讼。
公告编号:2018-024
2、此次行政处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并未产生重大影响。
3、公司以此次处罚为教训,举一反三进行整改,包括落实第三方安全生产责任和安全保障措施等,强化全员安全意识,全面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4、公司将按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款项,在规定时间内全额缴纳罚款至指定账户。
三、备查文件目录
1、(源)安监罚【2018】3014-1号行政处罚决定书
2、(源)安监罚【2018】3014-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个人)
江苏高科物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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