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2-19
公告编号:2018-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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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股份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公告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
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
公司于2018年12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及
相关事宜的议案》 、《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的议
案》,并提交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
二、对异议股东权益保护措施
为充分保护公司异议股东的权益,公司实际控制人承诺,实际控制人或实际
控制人指定第三方将对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份进行回购,回购具体价格以双方协
商确定为准。具体如下:
(一)回购对象
回购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公司 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股东;
2、未参加公司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或参加2019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未投赞成票的股东;
3、在回购有效期限内,向公司寄送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实际控制人回购其
股份的股东;
4、未损害公司利益的股东。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
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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满足前述所有条件的股东可以要求回购股份的数量以 2019 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其持有的股份数量为准。
(二)回购价格及方式
回购价格、回购方式由双方协商确定。
(三)回购有效期限及申报方式
异议股东申报股份回购的期限为自公司 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5个自然日内,异议股东需在此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交股份
回购申请,回购申请以发送给公司联系人的电子邮箱或邮寄为准,该回购申请材
料需包含异议股东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相关凭证(加盖银行公章的投资款
银行流水或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的交易流水单)、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
方式等必要信息。
上述期限内未向公司提交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份,实
际控制人将不再承担回购义务。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荚英
电 话:021-55781318
传 真:021-55783511
电子邮箱:jy@niche.com.cn
联系地址:上海市逸仙路3945号乾达-江南99园区12号楼
公司董事会郑重提示各位异议股东,由于股份回购申报具有一定的时效性,
若选择行使股份回购请求权的股东,请在申报有效期内尽快按照指定方式与公司
联系。
特此公告。
上海利驰智能装备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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