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0-25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公告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利驰租赁”)设立于2015年5月21日,并于2015年9月22日由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推荐挂牌,并纳入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证券代码:833525,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自挂牌以来,利驰租赁不断完善公司治理机制,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规定、《公司章程》的要求,认真履行职责,及时进行信息披露,并保证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同时,利驰租赁已按时足额缴纳持续督导费用,不存在拖欠持续督导费用的情况。
国泰君安在担任利驰租赁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过程中,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利驰租赁挂牌后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了审慎核查,协助利驰租赁依照全国股转系统相关规定及公司相关规章制度规定办理信息披露等事宜,勤勉尽责、诚实守信地对利驰租赁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现因利驰租赁战略发展需要,经我司与利驰租赁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决定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已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本公司声明:本公司在履行持续督导职责期间未勤勉尽责的,相应的持续督导责任不因解除持续督导协议而免除。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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