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驰租赁: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利驰股份资讯
2017-10-25 15:45:52
  • 点赞
  • 评论
  •   ♥  收藏
  • A
    分享到:

公告日期:2017-10-25

公告编号:2017-049



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推荐,于2015年9月22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并由其进行持续督导。



国泰君安在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期间,遵循勤勉尽责的原则,对公司从挂牌到后续的信息披露资料进行了尽职调查、审慎核查,依照相关规定及合同履行了持续督导义务。公司对国泰君安在担任公司主办券商期间所做的工作表示感谢。



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充分沟通与友好协商,双方一致同意解除持续督导协议,并就终止相关事宜达成一致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相关要求及规定,公司于 2017年9月27日与国泰君安签署了附生效条件的《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并于同日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签订了附生效条件的《持续督导协议书》,由安 公告编号:2017-049



信证券担任公司的承接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的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及公司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表决通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于2017年10月24日



出具了《关于对主办券商和挂牌公司协商一致解除持续督导协议无异议的函》,自该无异议函出具之日起,上述协议生效,由安信证券担任公司的主办券商并履行持续督导义务。



本次变更持续督导主办券商事宜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任何风险和不利影响,亦不会对公司股价产生任何不良影响。



特此公告。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10月25日




[点击查看PDF原文]

提示:本网不保证其真实性和客观性,一切有关该股的有效信息,以交易所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注意风险。

郑重声明:用户在财富号/股吧/博客等社区发表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视频、音频、数据及图表)仅代表个人观点,与本网站立场无关,不对您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请勿相信代客理财、免费荐股和炒股培训等宣传内容,远离非法证券活动。请勿添加发言用户的手机号码、公众号、微博、微信及QQ等信息,谨防上当受骗!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908328号 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编号:913101046312860336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021-61278686 举报邮箱:jubao@eastmoney.com
沪ICP证:沪B2-20070217 网站备案号:沪ICP备05006054号-11 沪公网安备 31010402000120号 版权所有:东方财富网 意见与建议:4000300059/952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