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31
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已于2017年8月31日由公司第一届董事
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会议召集等方面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 2017年9月15日上午10时0分
结束时间: 2017年9月15日上午11时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7年9月11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七)会议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445号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
公司一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与原主办券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鉴于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经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充分协商,就解除双方已签订的《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就此事项签署《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推荐挂牌并持续督导协议书>的协议》。
(二)审议《关于公司与承接主办券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署持续督导协议》的议案
议案内容:经充分协商,公司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就承接督导事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拟签署《持续督导协议书》。
(三)审议《关于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提交《关于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与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的说明报告》。
(四)审议《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变更相关事宜》的议案
议案内容:为办理公司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办理持续督导主办券商更换的相关事宜。
三、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本人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2、法人股东由法人代表出席的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及法人代表证明书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办理登记。办理登记手续,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进行登记,但不受理电话登记。
(二)登记时间: 2017年9月15日上午9:00
(三)登记地点
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445号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四、其他
(一)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 人:荚英
地 址: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445号
联系电话:021-55781318
传 真:021-55783511
(二)会议费用:与会股东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
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
五、备查文件目录
(一)经与会董事签字确认的《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决议》。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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