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8
公告编号:2017-040
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17年 8月28 日上午9:00,在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445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17年8月23 日以邮件方式发出。公司现有监事3人,实际出席并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长潘祺主持。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讨论,本次会议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议案内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半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试行)》和《关于做好挂牌公司、两网公司及退市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相关工作的 公告编号:2017-040
通知》等有关要求,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17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公司的各项规定,未发现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当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存在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赞成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目录
(一)《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
议》。
特此公告。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7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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