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09
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上海荷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荷驰公司”)为我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利驰同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为荷驰公司控股子公司。荷驰公司于2017年6月9日与罗强江和张节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协议约定,罗强江将其在苏州公司拥有的1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荷驰公司、张节顺将其在苏州公司拥有的10%股权以人民币壹元的价格转让给荷驰公司。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说明如下:
截止2016年12月31日,公司经审计的合并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0,847,817.37元,合并净资产为人民币18,291,033.01元,公司本
次购买的股权成交价为人民币2.00元整。
本次收购前荷驰公司持有苏州公司60%股权,收购后持有苏州公
司80%股权,苏州公司仍然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参照《非上市公
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收购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7年6月8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收购控股孙公司少数股东权益》的议案,同意5票,
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政府有关部门批准,本次交易完成后需报工商行政机关办理工商变更手续。
二、交易对手方的情况
(一)交易对手方基本情况
交易对手方 1: 罗强江,男,中国,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沧浪
区内马路9-7号11幢208室,最近三年担任过苏州公司售后服务部
经理。
交易对手方 2: 张节顺,男,中国,住所为江苏省苏州市工业
园区场东路208号17幢1006室,最近三年担任过苏州公司总经理。
(二)应说明的情况
交易对方与挂牌公司、挂牌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联关系。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挂牌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一)交易标的的基本情况
交易标的名称:公司控股孙公司苏州公司股东罗强江持有的10%
股权和股东张节顺持有的10%股权。
交易标的类别:股权
交易标的所在地:苏州市工业园区
公司名称:苏州利驰同创工业设备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94MA1MKTEW8J
成立时间:2016年5月13日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罗强江
公司住所:苏州工业园区唯华路3号君地商务广场5幢708室
经营范围:销售:工业设备、机电设备及配件,仓储设备、货架、叉车、电池、机械设备、提供上述设备的租赁、维修保养及售后服务、销售:五金交电、液压气动元件,密封件、润滑油、化工产品。
截止2016年12月31日,苏州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人民币
519,878.36元,净资产为人民币272,363.94元,2016年营业收入为
人民币799,220.35元,净利润为人民币-21,636.06元。截至目前罗
强江和张节顺尚未实缴出资。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前,苏州公司股权结构如下所示:
序号 股东姓名 出资额 出资比例
1 上海荷驰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60万元 60%
2 罗强江 10万元 10%
3 张节顺 30万元 30%
合计 100万元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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