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5-05
证券代码:833525 证券简称:利驰租赁 主办券商:国泰君安
上海利驰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5月5日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虹口区场中路445号1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谢锟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和会议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会议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4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 17,50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 100.00%。公司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公司聘请的上海市龙光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 年公司董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
责,积极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经营取得了较好的成绩。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谢锟先生代表董事会汇报2016年年度董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无。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2016年监事会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职权,勤勉尽责,
积极开展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由监事长潘祺代表监事会汇报公司2016年度监事会工作情况。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无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中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指引》等有关规定的相关要求,公司董事会对《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了审核,并发表审核意见如下:
(1)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
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公告编号2017-014)。
(2)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挂牌公司年度报
告内容与格式指引》、《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内容与格式模板》的规定,未发现公司 2016 年年度报告所包含的信息存在不符合实际的情况,《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16年度的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北京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监事会表示无疑义。
(3)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保证公司《2016年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
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17,50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无
(四)审议通过《关于追认公司2016年度偶发性关联交易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对于2016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追认,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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