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01-19
公告编号:2021-017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21 年 1 月 18 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三路 67 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记名投票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21 年 1 月 15 日以书面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潘文硕先生
6.会议列席人员: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监事会全体成员、董事会秘书
7.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 7 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 7 人。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重新出具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告编号:2021-017
公司拟申请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并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精选层挂牌,本次公开披露的部分信息涉及公司商业秘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拟向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不予披露相关信息,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拟修改公司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年度审计报告中涉及的不予披露信息,同时对前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前期会计差错事项予以更正,并重新出具 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审计报告。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风险提示
是否审议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议案
√是 □否
公司 2018 年度、2019 年度财务数据符合《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分层
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二款第一项规定进入精选层的条件。
公司为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连续挂牌满 12 个月的创新层公司,符合《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开发行股票条件,不存在《分层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的不得进入精选层情形。
公司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精选层挂牌事项尚需报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股票公开发行并在精选层挂牌的申请存在无法通过全国股转公司自律审查或中国证监会核准的风险。
四、备查文件目录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1 年 1 月 1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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