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8-06
公告编号:2019-023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会计政策变更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概述
(一)变更日期
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变更。
(二)变更前后会计政策的介绍
1.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的会计政策为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2.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以下简称“新金融工具准则”)。
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公司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变更原因及合理性
公告编号:2019-023
财政部于 2017 年修订发布了上述《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金融工具确认
和计量》等新金融工具准则,并要求境内上市公司自 2019 年 1 月 1 日起执行,
公司根据该要求依法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
二、表决和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 2019 年 8 月 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
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 7 票,反对 0 票,弃权 0 票。
(二)股东大会审议情况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相关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及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四、监事会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会计政策的变更。
五、独立董事对于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发表了如下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
公告编号:2019-023
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 2019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一)无法追溯调整的/不采用追溯调整的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根据准则衔接规定,公司执行上述新金融工具准则不涉及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不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七、备查文件目录
(一)《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
(二)《独立董事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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