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核查报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挂牌公司股票发行常见问题解答(三)》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信证券”或“主办券商”)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18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核查,现将核查情况做专项说明如下:
一、主办券商的核查工作
主办券商对德瑞锂电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情况进行了核查。主要核查手段为:通过现场走访查阅股票发行相关资料;查阅公司相关信息披露文件;获取公司关于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说明;检查募集资金相关账户对账单;查阅公司资金账户余额及销户记录;查阅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资料;与公司管理层及相关人员就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现场沟通交流等。
二、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自挂牌以来,公司于2016年、2017年分别完成了一次股票发行。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16年9月22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
年10月12日召开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方案(第一次)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4,770,700股,每股发行价格3.33元,募集资金15,886,431.00元。前述募集资金全部缴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由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6]48230017号)。2016年11月30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股转系统函[2016]8951号)。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
公司于2017年9月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9月21日召开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本次股票发行数量为1,9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4.43元,募集资金8,417,000.00元。前述募集资金全部缴存至公司开立的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出具了《验资报告》(大华验字[2017]000723号)。2017年10月19日,公司取得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的《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股份登记的函》 (股转系统函[2017]6093号)。
三、募集资金的存放与管理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和管理,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开立
了账号为2008022029200243491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原主办券商华创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开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相关议案已经2016年9月22日召开的第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2016年10月12日召开的201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第二次股票发行
根据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2017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开立了账号为2008022029200272458的募集资金专户,并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惠州仲恺高新区支行、主办券商安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第一次股票发行
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5,886,431.00元,募集资金专户利息收入25,635.01元,银行手续费1,433.38元,可使用募集资金总额为15,910,632.63元,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5,910,632.63元,截至2017年12月31日,募集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募集资金专户已根据三方监管协议注销,2018年未使用本次股票发行募集资金。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如下:
序号 项目 2017年度使用 2016年度使用金 累计使用金额
金额(元) 额(元) (元)
1 购置土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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