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9-04-23
公告编号:2019-006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关于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
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19年4月22日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根据《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之相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公司董事会已经向我们提交了议案相关资料,我们审阅了所提供资料并就有关情况向公司相关人员进行了询问。在保证所获得资料真实、准确、完整的基础上,基于独立判断的地位,现就相关议案发表以下意见:
一、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独立意见
公司制定的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及国家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公司业务正常经营和未来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我们同意本次董事会提出的《关于<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独立意见
公司依照财政部的有关规定和要求,对公司进行会计政策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符合财政部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公司本次
公告编号:2019-006
会计政策变更,并同意将《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提交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詹启军、郭新梅、刘捷
2019年4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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