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4-23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
本次会议为2017年年度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为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四)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开始时间:2018年5月14日14时00分
结束时间:2018年5月14日17时00分
(五)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方式召开。
(六)出席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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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
本次股东大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18年5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在股权登记日买入证券的投资者享有此权利,在股权登记日卖出证券的投资者不享有此权利),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
3.本公司聘请的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律师。
(七)会议地点
广东省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三路6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五)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六)审议《关于<公司2018年度财务预算报告>的议案》
(七)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八)审议《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九)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
方资金占用情况的议案》
(十)审议《关于公司2017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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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报告的议案》
(十一)审议《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
(十二)审议《关于惠德瑞锂电池产业园建设项目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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