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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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目录...... 2
释义...... 3
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4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4
(二)本次发行价格...... 4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4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4
(五)本次发行后,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是否发生变化...... 5
(六)本次发行是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 5
第二节 发行前后相关情况对比...... 8
(一)发行前后前10名股东持股数量、持股比例及股票限售等比较情况...8
(二)本次发行前后股本结构、股东人数、资产结构、业务结构、公司控制权以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持股的变动情况..................... 8
(三)发行后主要财务指标变化......10
第三节 新增股份限售安排...... 12
第四节 主办券商关于本次股票发行合法合规性的结论性意见...... 13
第五节 律师事务所关于本次股票发行的结论性意见...... 16
第六节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开声明......18
第七节 备查文件......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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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在本股票发行方案中,除非另有所指,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业务规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
《管理办法》 指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
《业务细则》 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发行业务细则(试行)》
《投资者适当性管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2017年
理细则》 7月1日第二次修订并施行)
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指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
公司、本公司、德指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瑞锂电、发行人
控股股东、实际控指 董事长艾建杰和总经理潘文硕,艾建杰、潘文硕为一致行动人
制人
认购人、发行对象指 李云、侯二丽
安信证券、主办券指 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本次股票发行的主办券商
商
律师事务所 指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会计师事务所 指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元、万元 指 人民币元、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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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发行股票的数量
本次发行的股票数量:1,900,000股
(二)本次发行价格
本次股票的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4.43元,系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
成长性、市盈率、每股净资产等因素,并结合前次定向增发的股票发行价格以及前次定向增发与本次定向增发之间德瑞锂电的实际经营情况,与认购对象沟通后确定。
(三)现有股东优先认购的情况
本次发行前,公司现有股东均自愿放弃股份优先认购权,并向公司出具了相应的《关于放弃优先认购权的承诺函》,承诺就本次定向发行自愿放弃优先认购权。故现有股东不享有优先认购权。
(四)其他发行对象及认购股份数量的情况
1、发行对象及认购数量
本次发行股票数量为1,900,000股,融资额为人民币8,417,000元。发行价格
为每股人民币4.43元。
本次股票发行对象为自然人李云、侯二丽(以下简称“新增投资者”),根据新增投资者与公司于2017年9月4日签署的附生效条件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本次股票发行新增投资者认购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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