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瑞锂电: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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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9-08 16:0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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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9-08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三路67号公司二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建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



1/10



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9,186,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6,5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款



第七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 第七十四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



2/10



易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 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



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 额进行合理预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 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行情况。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包



括20%),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



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实际执



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的(不包括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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