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8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9月7日
2.会议召开地点:惠州市仲恺高新区和畅西三路67号公司二楼
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艾建杰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会议出席人员资格与表决程序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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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表决权的股份39,186,551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71.6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
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8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
披露平台www.neeq.cc上披露的《2017年半年度报告》(公告编号:
2017-033)。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39,186,551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内容
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
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款
第七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 第七十四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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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 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
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 额进行合理预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 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行情况。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包
括20%),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
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实际执
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的(不包括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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