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9-06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9月4日14时,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艾建杰主持。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9月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5名,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公司拟发行股票不超过190万股(含本数),每
股价格为人民币4.43元,预计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841.70万元(含
本数)。具体发行方案详见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信息披露平台 www.neeq.cc 上披露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
2.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表决结果: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及签订三方监管协议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监管要求,并为保证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公司将就发行股票所募集资金的存管设立募集资金专户(该募集资金专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作其他用途)并与主办券商、银行签署三方监管协议,同时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募集资金专户的开设及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
2.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表决结果: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通过《关于与发行对象签订附生效条件的《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公司与本次股票发行对象李云、侯二丽分别签订《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定向发行股份认购协议》,该协议将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
2.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表决结果: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发行后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议案》1.议案主要内容:因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后,注册资本及股份总数均发生变化,届时将根据本次股票发行的情况,修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
2.表决情况: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表决结果:通过,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股票发行相关事宜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为确保公司本次定向发行的顺利进行,建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定向发行有关事宜,授权内容如下:
(1)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有关规定和股东大会决议,制定和实施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方案,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本次定向发行的申请材料;
(2)依据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发行方案,根据市场的具体情况和监管部门的意见及相关规定,最终确定本次定向发行的具体发行时间、发行数量、发行对象等有关事宜;
(3)批准签署与本次定向发行有关的重大合同与协议;
(4)在本次定向发行完成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变更及其他公司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
(5)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股权登记相关事宜;
(6)办理其他与本次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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