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8-23
证券代码:833523 证券简称:德瑞锂电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情况
2017年8月21日10时,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
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在本公司二楼会议室召开,会议由董事长艾建杰主持。会议的通知于2017年8月11日以书面方式发出。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会议应到董事 5名,实到董事 4名,1 名董事缺席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的规定,议案内容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议案及表决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以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审议公司2017年半年度报告。
2.表决情况: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
4.表决结果:通过,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1.议案主要内容:根据《公司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章程必备条款》、《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细则(试行)》的规定对《惠州市惠德瑞锂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做相应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公司章程》原条款 《公司章程》修改后的条款
第七十四条 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交 第七十四条 对于每年发生的日常性关
易金额在150万元以上,且占公司最近 联交易,公司应当在披露上一年度报告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5%以上的关 之前,对本年度将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
联交易,由公司董事会先行审议,通 额进行合理预计,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过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对于预计范
公司为关联方提供担保的,不论 围内的关联交易,公司应当在年度报告
数额大小,均应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 和半年度报告中予以分类,列表披露执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行情况。如果在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
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
额,实际执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不超
过本年度关联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包
括20%),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
项由董事会审议并披露;公司在实际执
行中预计关联交易金额超过本年度关联
交易预计总金额的20%的(不包括20%),
公司应当就超出金额所涉及事项由董事
会审议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并披露。
除日常性关联交易之外的偶发性关
联交易,公司应当经过股东大会审议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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