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3-16
公告编号:2018-007
证券代码:833521 证券简称:海积信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3月14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告编号:2018-007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
有表决权的股份28,5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93%。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18 年度主
办券商机构》议案
1、议案内容
关于与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解除持续督导协议以及聘请申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2018 年度主办券商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2月26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海积: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18-004)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28,510,00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弃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无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姓名:施念清、张颖
结论性意见:
公告编号:2018-007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8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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