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积信息: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海积信息资讯
2017-06-08 15:5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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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7-06-08

公告编号:2017042



证券代码:833521 证券简称:海积信息 主办券商:安信证券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7年6月8日



2、会议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吉青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7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授权委托代表)共5人,持有表



决权的股份28,51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89.93%。



公告编号:2017042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联交易>议案》



1、议案内容



详见公司于2017年5月23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



披露平台发布的《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公告》,(公告编号:2017-040)



2、议案表决结果:



同意股数 12,235,548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100.00%;反对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弃



权股数0股,占本次股东大会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



3、回避表决情况:



关联股东吉青先生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律师事务所名称: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姓名:施念清、张颖



结论性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资格合法有效,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公告编号:2017042



四、备查文件目录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关于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法律意见书》



上海海积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7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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