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08-23
公告编号:2018-039
证券代码:833513 证券简称:ST派诺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8年8月21日
2.会议召开地点:海安经济开发区开发大道与和顺路交接处东侧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
4.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2018年8月20日以电话方式发出
5.会议主持人:颜志金
6.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
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会议应出席董事5人,出席和授权出席董事4人。
公告编号:2018-039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议案
1.议案内容: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监管部年报问询函【2018】第184号中,发现2处披露错误且需要更正的地方:
(1)关于短期借款
公司短期借款期末余额为1700.00万元,未在“第七节融资及利润分配情况”间接融资情况中披露,现予以更正披露。
(2)关于受限资产问题
公司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所有权受限的固定资产期末账面价值为1,494.56万元,无形资产为261.34万元,货币资金5.00万元,合计1,761.00万元。“第五节重要事项”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披露的受限资产为货币资金10.00万元。因审计报告是根据银行询征函中余额55,110.48元出具报告,所以更正披露2017年年报中“第五节重要事项”被查封、扣押、冻结或者被抵押、质押的资产情况披露的受限资产为货币资金55,110.48元。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告编号:2018-039
(二)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议案
1.议案内容:
公司拟定于2018年9月10日上午9:00时召开公司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如下:
(1)追加审议《关于<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补发公告>的议案》(2)审议《关于更正<2017年年度报告〉的议案》
2.议案表决结果:同意4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回避表决情况:
本议案不适用回避表决。
4.提交股东大会表决情况:
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审议《关联交易暨关联方资金占用补发公告》议案
1.议案内容:
本公司在2018年度,通过公司银行账户、现金等形式向南通鼎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资金累计414,210.00元。南通鼎诺电子科技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颜志金的母亲之参股企业,前述交易构成关联方交易。2017年度,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累计15,245,409.61元,偿还金额合计8,406,208.22元,截至2017年 12月31日,占用资金余额6,839,201.39元。2018年1-3月,新发生关联方占用公司资金414,210.00元;2018年4-6月,没有新增资金占用情况;2018年1-6月,新偿还金额合计1,686,188.10元。截至
公告编号:2018-039
2018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发生该关联方资金占用15,659,619.61元,累计偿还金额10,092,396.32元,该关联方占用资金余额5,567,223.29元。截至本公告出具之日,尚未全部归还。
2.回避表决情况
因关联董事颜志金、高新阳、黄禹博与本关联交易有关而回避表决,导致董事表决人数不足三人无法作出本次关联交易决议,为此,特提请该议案直接提交2018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3.议案表决结果:
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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