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7-06-27
公告编号:2017-030
证券代码:833513 证券简称:派诺光电 主办券商:江海证券
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江苏派诺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的相关规定进行前期差错更正,现将本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的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有关情况说明如下:一、会计差错更正的原因及会计处理:
(1)本公司以2015年2月28日的净资产29,962,051.87元进行股改,在
2015年披露的年报中未做账务处理。在2016年度进行追溯调整,调整增加资本
公积162,051.87元,调整减少盈余公积19,567.44元,调整减少未分配利润
142,484.43元。
(2)根据收入确认原则,核查2015年度通过以前年度损益科目确认的上海
电器城市场管理有限公司的收入324,786.33元实际为2015年度当期收入,根据
销售合同以及对应的验收单、出库单,调整增加2015年度收入324,786.33元,
调整增加2015年度成本320,000.00元,调整增加所得税费用1,196.58元.合计
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3,589.75元。
(3)2015年度本公司未做公告,在2015年年报披露中修改了固定资产折旧
政策,经管理层讨论认为2015年度财务报告中使用的固定资产折旧政策不符合企
业的实际情况,现进行追溯调整。根据固定资产测算表,调整减少累计折旧
630,753.03元。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润197,779.01元,调整减少管理费用
275,291.03元,调整减少营业成本553,241.01元。
公告编号:2017-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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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5年度补交2014年度房产税13,186.18元,滞纳金1,943.80元,补
交2014年城市维护建设税49.77元,教育费附加49.77元,补交2014未计提的
所得税费用50,865.75元,以上金额合计66,095.27元,占2015年利润总额
2.73%,根据重要性原则,认为可以作为2015年当期费用确认。调整增加管理费
用13,186.18元,营业外支出1,943.80元,税金及附加99.54元,所得税费用
50,865.75元。调整增加年初未分配利润66,095.27元。
(5)核查费用情况,我们发现在2014年年报中有一笔147,076.99元的费用
已经作为无票费用处理,但本公司在2015年又作为当期费用进行了会计处理,形
成了跨期费用。所以,调整减少管理费用147,076.99元。调整减少年初未分配利
润147,076.99元
(6)上述调整损益类科目调整对所得税的累计影响数为171,683.19元,对
应交税费的累计影响数为119,620.86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对201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项目影响
单位:元
项目 调整前 调整后 累积影响数
固定资产 24,685,895.77 25,316,648.80 630,753.03
应交税费 570,789.46 690,410.32 119,620.86
资本公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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