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新材: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三宝新材资讯
2019-05-10 17:1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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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19-05-10



公告编号:2019-011



证券代码:833510 证券简称: 三宝新材 主办券商:长江证券

广东三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对终止挂牌异议股东所持股份实施回购的承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

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承诺事项基本情况



挂牌公司全称 广东三宝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500756487533B



承诺主体名称 李祈霖



☐挂牌公司 √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



承诺主体类型 ☐其他股东 ☐董监高



☐收购人 ☐其他



☐权益变动 ☐收购



承诺来源



☐整改 √日常及其他



☐同业竞争的承诺 ☐关联交易的承诺



承诺类别 ☐资金占用的承诺 ☐业绩承诺及补偿安排



☐股份增减持承诺 √其他承诺



承诺开始日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之日



承诺有效期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2个月内





公告编号:2019-011



承诺履行期限 公司股票在全国股转系统终止挂牌后1个月内



二、 承诺事项概况



承诺主体:李祈霖



承诺主体与挂牌公司的关系: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承诺内容:李祈霖承诺于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对回购相



对人在承诺有效期内提出的回购请求,在承诺履行期限内按



以下约定对其所持股份实施回购:



1、回购相对人:异议股东,须符合以下条件,公司2019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在册的股东;未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或出席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

对《关于拟申请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终止挂牌的议

案》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股东;在申请股份回购的有效期限内,向

公司送达书面申请材料要求回购股其股权的股东;未损害公司利益

的股东;

不存在因股票回购事宜与公司发生诉讼、仲裁、执行等情形或该情

形尚未终结的股东;异议股东所持公司股票不存在质押、司法冻结

等限制自由交易的情形。



2、回购请求方式:异议股东应在前述承诺有效期内以寄送资

料或邮件方式明确提出回购申请,并附回购申请材料,回购申请材

料包括:经股东盖章或签字的异议股东回购申请书原件、异议股东

取得该部分股份初始价格的交易流水单(加盖证券营业部公章)、

股份数量、异议股东有效联系方式等必要信息。未在该期限内提出

回购申请的异议股东,视为同意继续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实际控制





公告编号:2019-011



人将不再对其承担回购义务。



地址:广东汕头龙湖区韩江路嘉福大厦B区306之3.



电话:0754-88731398



邮箱:BG002@sanbaomica.com



3、回购价格和回购数量:对异议股东的股份以合理的价格进

行收购,回购价格将参考市场价格并不低于异议股东取得本公司股

票的成本价格,具体价格以双方协商确定为准;



4、回购相对人与承诺主体之间就承诺事项的履行存在争议

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约定的仲裁机构

申请仲裁;



5、承诺内容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



三、 新增承诺事项的原因



公司已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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