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2-05-13
公告编号:2022-011
证券代码:833502 证券简称:联创集团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情况
根据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指定信息披露平台(www.neeq.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公告编号:2022-006),公司聘请金杜律师事务所作为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现由于疫情原因,经公司管理层决定,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见证律师事务所由金杜律师事务所变更为北京市正皓律师事务所。
二、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的审议情况
本次变更律师事务所不属于公司章程规定的必须经股东大会或董事会审议的事项,公司管理层一致同意本次律师事务所的变更。
三、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见证律师事务所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工作产生不利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也不会对公司 2021 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产生影响。
联创投资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 年 5 月 13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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