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特安全: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摘牌美全资讯
2023-09-08 19: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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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2023-09-08


公告编号:2023-049

证券代码:833489 证券简称:美特安全 主办券商:申万宏源承销保荐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收到公司股票被终止挂牌的决定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 终止挂牌决定的主要内容

公司于 2023 年 9 月 8 日收到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以
下简称“全国股转公司”)出具的《关于终止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05 号)。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全国股转公司决定终止公司股票挂牌。

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司应在收到本决定后的次一交易日内披露收到股票终止挂牌决定的公告,说明公司、主办券商接受投资者咨询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等情况,积极应对投资者诉求,并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后续手续。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复核实施细则》第十四条的规定,公司对终止挂牌决定存在异议的,应当收到终止挂牌决定或者全国股转公司公告发布之日(以在先者为准)起 5 个交易日内向全国股转公司提交复核申请。根据《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如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
票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恢复交易期
间,全国股转公司对公司股票进行特殊标识,证券简称变更为“摘牌美全”。

根据《关于完善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终止挂牌制度的指导意见》《终止挂牌实施细则》等规定,如股票终止挂牌时公司股东超过 200 人,应当进入全国股转公司设立的专区转让,并履行非上市公众公司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义务。如未进入专区但后续公司股东人数超过 200 人,应遵守《非上市公众司监督管理办法》《关于加强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等规定,履行公司治理、信息披露等有关义务;如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导致东累计超过 200 人,

公告编号:2023-049

或者股东超过 200 人后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应报中国证监会申请注册。
二、 公司股票停复牌安排和终止挂牌日期

若公司未在期限内提交复核申请,公司股票将自 2023 年 9 月 25 日起复牌,
并于 2023 年 10 月 17 日终止挂牌。

三、 终止挂牌后的相关安排
(一) 股东权益保护的相关安排

公司将做好与股东的解释沟通工作,解决投资者诉求保障依法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等知情权,采取措施争取使股东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二) 股票登记、转让、管理的相关安排

公司股票终止挂牌后,公司股票的登记、转让、管理等事宜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相关业务规则、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分公司相关规定及《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确保公司终止挂牌事项稳定、有序进行。
四、 挂牌公司及主办券商的联系方式
(一) 公司联系人:杨吉

联系电话:0991-3673790

邮箱:mtaq@mtznaq.com

联系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长春南路西五巷恒顺街 1339 号农十二师
国资大厦 7 层 7-1 室

(二) 券商联系人:李鲍萍

联系电话:021-33388423

邮箱:libp@swhysc.com

联系地址:上海市徐汇区长乐路 989 号世纪商贸大厦 3 层

五、 其他说明

公司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深表歉意,特此公告。


公告编号:2023-049

六、 备查文件
《关于终止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票挂牌的决定》(股转发〔2023〕205 号)

新疆美特智能安全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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