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18-11-29
公告编号:2018-033
证券代码:833487 证券简称:东莞林氏 主办券商:东莞证券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售方: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莞林氏”、“出让方”、“公司”)
交易对手:邓宇君
交易标的:东莞市林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鲜生”、“标的公司”)80%的股权。
交易事项:公司将持有的子公司林鲜生80%股权转让给自然人邓宇君(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股权转让”)
交易价格:经双方协商,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为人民币3万元整。
交易协议签署时间:2018年11月29日
协议签署地址:东莞市常平镇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者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
公告编号:2018-033
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30%以上。”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出售股权导致公众公司丧失被投资企业控股权的,其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分别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总额以及净资产额为准。
公司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为20,445,520.35元,期末净资产额为13,497,349.87元。截止2018年10月30日林鲜生未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552,879.94元,净资产额为-685,025.38元,占东莞林氏2017年度末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比例为2.70%,占东莞林氏2017年度末经审计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净资产比例为5.08%。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18年11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出售控股子公司股权的议案》。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决策权限在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自然人
姓名:邓宇君
住所:广东省电白县博贺镇东风街三路50号
(一)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交易标的名称:东莞市林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80%的股权
2、交易标的类别:股权类资产
3、交易标的所在地:广东省东莞市
东莞市林鲜生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6月14日,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住所为东莞市常平镇岗梓村四村小组环城西路顺泰园。经营范围:餐饮服务;销售及网上销售;预包装食品(含冷藏冷冻食品)、散装食品、鸡蛋、
公告编号:2018-033
蔬菜、水果、初级农产品;零售;卷烟、雪茄烟、酒类;生态农业投资;农产品加工;企业管理及策划咨询;养殖:家禽。(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林鲜生股权结构如下:
股东名称 转让前持股比例 转让后持股比例
东莞市林氏生物技术股份有 80% 0%
限公司
邓宇君 12% 92%
李东 8% 8%
林鲜生的主要财务指标:
东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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