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1-12-23
公告编号:2021-029
证券代码:833481 证券简称:巨立股份 主办券商:华安证券
巨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交易概况
(一)基本情况
出让方:巨立电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受让方:保定盛智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智公司”)
交易标的:河北智立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立云科技”)
交易事项:公司所持有的智立云科技 49%股权,转让给盛智公司。
本次交易后,公司不再持有智立云科技的股权。
(二)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二条规定,“公众公司及其控股或控制的公司购买、出售资产,达到下列标准之一的, 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一)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50% 以上;(二)购买、出售的资产净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期末净资产额的比例达到50%以上,且购买、出售的资产总额占公众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会计报表期末资产总额的比例达到 30%以上。
公司 2020 年 度 经 审 计 的 财 务 会 计 报 表 期 末 资 产 总 额
为 491,641,032.52 元,资产总额的 30%为 147,492,309.76 元;期末净资产额
为 133,836,552.55 元,期末净资产额的 50%为 66,918,276.28 元。
截至 2021 年 10 月 31 日,智立云科技实收资本 402,000 元, 资产总额
公告编号:2021-029
1,341,678.43 元,净资产 478,659.05 元。本次出售资产事项未达到《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标准。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三)是否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四)审议和表决情况
该事项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转让河北智立云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同意票 5 票,反对票 0 票,弃权票 0 票。
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无需回避表决,本次出售股权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决
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详见公司于 2021 年 12 月 23 日在全国中
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官网(www.neeq.com.cn)上披露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1-028)。
(五)交易生效需要的其它审批及有关程序
本次交易无需政府有关部门特殊审批,交易完成后需要向当地工商行政
管理部门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六)交易标的是否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
本次交易标的不涉及开展或拟开展私募投资活动,不是已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不会将公司主营业务变更为私募基金管理业务。(七)交易标的不属于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本次交易标的不属于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融资租赁公司、商业保理公司、典当公司、互联网金融公司等其他具有金融属性的企业。
二、交易对方的情况
1、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
名称:保定盛智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保定市火炬街 66 号
公告编号:2021-029
注册地址:保定市火炬街 66 号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颖
实际控制人:刘颖
主营业务:对教育业,卫生业,房地产业,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
广告业进行投资;能源科学技术研究服务,科技中介服务;新能源汽车充电
站制造、安装(经营范围中不含需取得前置行政许可的产品和项目,依法须
经批准的,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册资本:1000 万元
三、交易标的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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