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日期:2023-05-29
公告编号:2023-016
证券代码:833477 证券简称:希德电子 主办券商:招商证券
西安希德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收到全国股转公司自律监管措
施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一、基本情况
相关文书的全称:《关于对西安希德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38 号)
收到日期:2023 年 5 月 29 日
生效日期:2023 年 5 月 26 日
作出主体:全国股转公司挂牌公司管理一部
措施类别:自律监管措施警示函
涉嫌违法违规主体及任职情况:
姓名/名称 类别 具体任职/关联关系
西安希德电子信息技术 挂牌公司或其子公司 挂牌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
张恒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董事长、总经理
欧静涛 董监高 董事会秘书
涉嫌违法违规事项类别:
公司未及时披露股权冻结情况。
公告编号:2023-016
二、主要内容
(一)涉嫌违法违规事实:
2022 年 11 月 15 日、2023 年 1 月 12 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持
有公司股份 37,635,250 股、4,706,165 股先后被司法冻结,累计被冻结股份数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39.55%。上述被冻结股份如全部被行权,可能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未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冻结情况,直至 2023 年4 月 10 日进行了补充披露。
(二)处罚/处理依据及结果:
希德电子未能及时披露上述股权冻结信息和风险,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信息披露规则》(以下简称《信息披露规则》)第五十条的规定,构成信息披露违规。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恒未能及时告知股权冻结事项,违反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则》)第七十四条的规定,对股权冻结未及时披露负有责任。
时任董事会秘书欧静涛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违反了《信息披露规则》第三条的规定,对上述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上述违规事实和情节,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业务规则(试行)》(以下简称《业务规则》)第 6.1 条和《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实施细则》第十六条的规定,做出如下决定:
对希德电子、张恒、欧静涛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自律监管措施。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公司经营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经营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
(二)对公司财务方面产生的影响:
本次自律监管措施对公司财务方面未产生不利影响
(三)不存在因本次处罚/处理而被终止挂牌的风险。
四、应对措施或整改情况
公司及相关人员收到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后,高度重视自律监管措施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
公告编号:2023-016
司信息披露规则》、《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司治理规则》的规定进一步加强信息披露工作的管理,确保公司信息披露的准确性和及时性,杜绝此类事项的再次发生。
五、备查文件目录
《关于对西安希德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主体采取自律监管措施的决定》(股转挂牌公司管理一函【2023】38 号)
西安希德电子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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